民间信仰

祖先崇拜:支撑乡村生活秩序的传统宗教内核

民间信仰 http://www.folkbelief.com 2020-03-31 03:21 出处:网络 作者:夏当英编辑:@国学
祖先崇拜是儒释道等中国传统宗教与乡村社会生活秩序互构的内核。以祖先崇拜为代表的传统宗教伦理一直是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相对稳定因素,并成为乡村生活秩序的内生性基础力量。在现代乡村生活秩序中,祖先信仰主要体现为:宣扬"祖先"和"孝"的理念、以家庭家族为单位完成敬祖仪式、构筑乡村社会的权力场域。对祖先崇拜进行适当制度化建构是协调国家、社会和宗教关系的很好途径,也有利于建立以内生秩序为导向的低成本乡村自治。

 【摘  要】祖先崇拜是儒释道等中国传统宗教与乡村社会生活秩序互构的内核。以祖先崇拜为代表的传统宗教伦理一直是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相对稳定因素,并成为乡村生活秩序的内生性基础力量。在现代乡村生活秩序中,祖先信仰主要体现为:宣扬"祖先"和"孝"的理念、以家庭家族为单位完成敬祖仪式、构筑乡村社会的权力场域。对祖先崇拜进行适当制度化建构是协调国家、社会和宗教关系的很好途径,也有利于建立以内生秩序为导向的低成本乡村自治。

  【作  者】夏当英[1,2]

  【作者单位】[1]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合肥230039 [2]安徽大学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期  刊】《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3期

  【关 键 词】祖先崇拜 乡村生活秩序 中国传统宗教

  【基金项目】安徽大学徽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招标课题(HWH009B);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5BSH050)

  经历长久农耕文化的濡染,中国乡村社会形成了特殊的运转机制与价值理念。在宗教层面,儒释道三教和更为广泛复杂的民间信仰,构成了人们信仰生活的实际内容。儒释道等传统宗教信仰资源,既丰富多样,又高度整合和互相吸纳,以一种和谐的方式共同构塑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层内核,影响着人们的心理和行为。近世以来,无论是对外力冲击所作的回应,还是内部自发生成的现代导向因素,中国乡村社会在国家与社会、个人与家庭、宗教与伦理等方面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影响着乡村生活秩序的运行和社会价值的转向,传统宗教亦经历了弱化、复兴、被重新省思的曲折历程。但是,以祖先崇拜为代表的信仰和伦理一直是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中的相对稳定因素,一方面长期在乡村生活秩序中铺排延续,另一方面也是传统宗教社会影响力的实质性体现。对祖先崇拜等乡村传统宗教活动进行适当制度化建构,是整合国家、社会与宗教关系的很好途径,也是优化乡村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

  一、祖先崇拜:传统宗教与乡村生活秩序互构的内核

  祖先崇拜是人类古老的信仰现象和文化传统,世界很多文明在其孕育期就有了祭祀祖灵的行为和习俗。祖先崇拜也是中国最早与最重要的宗教信仰之一。《礼记·中庸》云:“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①《周礼·春官》亦记载:“以肆献裸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杓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蒸冬享先王。”②周时已有比较完整和规范化的祭祖礼仪。这种礼仪来源于原始时期对灵魂不死和生命延续的敬畏和感恩之情,人们一则希望亡故的亲人能够重复在世时的生活日常,二则将祭祀祖先的活动加以规范化。在华夏文明早期,祖先崇拜专指对某一血缘组织的特定人格的崇拜,后来发展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基本礼仪和风俗习惯。随着同家力量的成熟,祖先崇拜被奉为“国之大事” ,奠定了其作为国家宗教信仰的基石,并成为中国村落文化体系中最古老的传统之一。

在传统农耕社会,强调血统延续的祖先崇拜在乡村保持着强大的影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形成人们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以家庭家族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构造在乡村社会长期存在,祖先崇拜的宗法性和道德性内涵不断强化,并在传统宗教理念和乡村生活秩序中体现出来。中国传统宗教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形成了一整套思想理念和组织规范体系。绵延至今的中国传统宗教可以界定为儒释道三教②。在数千年的文明进程巾,它们所宣扬的伦理价值系统逐渐发展为乡村生活秩序运行中不可撼动的精神砥柱,并在乡村社会变迁的每一个阶段以新质内涵且借助于各种新形式呈现于历史舞台。尽管作为小传统的乡村文化与作为大传统的传统宗教表现为两种不同的行动方式,但二者只不过是“彼此的变体”⑧,祖先崇拜即是二者沟通互融的共同内容。

  儒教主张“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④,是以“天地君亲师”为基本内容,赋予“修齐治平”的生活方式以神圣价值,以人伦秩序良性运行和个体内在超越为终极目标的信仰和实践体系。“君亲师”信仰实为儒学“家同一体”理念在宗教层面的体现,表达了对血缘关系的高度重视。儒教重视血脉亲情,而这种自然情感可以通过丧葬、祭祀等礼俗上升到宗教的层次。“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⑤,“凡物,知母而不知父,走兽是也;知父而不知祖,飞鸟是也。惟人则能知祖,若不严于祭祀,殆与鸟兽无异矣”⑥。人与鸟兽的差异即在于对祖先的祭祀。也就是说,社会秩序的神圣性来自血亲伦理,其所涵化的祖先崇拜也在由宗法血缘向人伦秩序的推广中得到强化,并成为中华民族宗教信仰的核心所在。除了对祖先崇拜进行“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④,“先祖者,类之本也”⑧等理论阐释外,儒学更赋予祖先崇拜以深厚的伦理义务和道德属性,提出“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谓之祖宗者”⑨。祖先是人间道德、事业、功绩的至高象征,祖先崇拜具有社会人伦教化之功,祭祀有德祖先能够“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⑩。儒学重人道,将祖先崇拜的道德功能与孝论相呼应,作为人区别于物的关键要素。孝论可分为“孝道”和“孝治”两个方面:“孝道”强调养亲、敬亲、谏亲、善待亡亲等,至今仍然是乡村社会意义系统和价值体系的行动逻辑;“孝治”即以“孝道”治天下,将家庭伦理外扩为社会伦理与政治伦理,并将其所内蕴的祖先信仰通过国家力量在全社会予以制度化推行,从而保持着其对整个社会的强大渗透力,同时深深影响着佛道的祖先观念和祭祖行为。

  融通传统孝亲观是佛教中国化的重要途径。佛教原旨主张出家,认为人有生有死,“识体轮回,六道无非父母。生死变异,i界孰辨冤亲”⑩。不知“父母恩惠”成为儒道攻讦佛教及社会排斥佛教的依据,故而契嵩、智旭等高僧将佛教义理与世俗伦理道德结合,以“孝为戒先”“以戒为孝”将佛门戒律与世俗孝道合而为一。在面向民间的传播中,佛教更以“佛道孝为佛本,事须行孝向爷娘”等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贴合我国祖先崇拜独特的宗法孝德观,将世间孝与出世间孝加以圆融,使双亲“处世常安”,寿终之后亦能“生佛国净土”。道教祖先崇拜观主要体现为祖先来源多元、得道宜家先的成仙思想、鬼神崇拜的济世利人思想等方面。《道德经》云:“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①人越是善于营建守持大道,他家的恩德越会充实有余,他也会得到子孙永不停息的祭拜。道教以道家之“道”为基本信仰,赋予祖先超验的特征,更以世俗德行作为祖先获得尊崇的基本条件。道教祖先神一般为血缘层面设定的直系祖先,但也包含在文化层面认同的祖先,如妈祖、关羽、包公、各路城隍神等,这些神灵均因忠孝等道德品格在乡村社会广为流传。儒学孝论长期支配着社会价值体系,佛道也以“孝”为重要价值诉求,以掌握宣扬孝道的敬祖仪式来迎合民意和获取信任,这有利于将孝论转化为日常生活中的道德经验,也成功地促使人们形成道德共识。

  在儒释道三教的共同作用下,祖先崇拜和孝道伦理进一步统一,并反过来调和三教之间的关系,以各种形态维持着三教共处合流的格局,同时影响着乡村生活秩序的构建。在乡村社会,儒释道信仰混为一体的现象十分普遍,人们并不刻意区分三者之间的界限,常以见神就拜的行为仪式表达各种宗教信仰的深刻影响,而多重信仰的现象使得祖先崇拜更加具有了多宗教叠加的形态。祖先崇拜是儒释道等传统宗教的共同信仰,虽然在形式上有着较大的不同,却传递着共同的社会伦理和价值取向,存在着在家庭家族意象上的道德共识。在村民视野中,相较于明心见性、直指人心、长生久视、虚室生白等精致义理,祖先信仰和孝道伦理可能更构成中国传统宗教的内核,是传统宗教与乡村生活秩序互为建构的基本点。祖先崇拜既具有认可鬼神和追求神圣的超验精神,又可以落地为乡村礼仪实践成为人们生活的组成部分,从而有效地将中国传统宗教信仰与乡村生活秩序融为一体。在家庭家族层面,祖先崇拜对延续血统的重视即反映了乡村社会源远流长的文化心理,包含了一套与之配合的规约人们行动的准则和理念,强化了乡村道德本位的社会基础和世俗价值。

D O I:10 .13796/ j.cnki. 100 1 —5019.2017.03.015
祖先崇拜 :支撑乡村生活秩序的传统宗教 内核
夏 当英
摘 要 :祖 先崇拜是儒释道等 中国传 统宗教 与 乡村社会 生活秩 序互 构的 内核 。 以祖先 崇拜为代表
的传统 宗教伦理一直是 中国社会 结构 变迁的 相对稳 定 因素 ,并 成为 乡村 生活秩 序 的 内生性 基础 力 量。
在现代乡村生活秩序中,祖先信仰主要体现为:宣扬“ 祖先”和“ 孝”的理念、以家庭 家族为单位完成敬祖
仪 式、构筑 乡村社会 的权 力场域。 对祖先 崇拜进行适 当制度化建构是协调 国家、社会和 宗教 关 系的很 好
途 径,也有利 于建立以 内生秩 序为导 向的低成本 乡村 自治。
关键 词 :祖 先崇拜 ;乡村 生活秩序 ; 中国传统 宗教
中图分类号 :C9 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 —5019 (2017 ) 03 —0 l19 —10
基金 项 目:安徽 大学徽 文化 传承 与创 新 中心 招标 课题 (H W H 009B ) ; 国家社会 科 学基 金 一般 项 目
(15BSH 050 )
作者简介 :夏 当英 ,安徽 大学社会与政治 学院副教授 ,安徽 大学农村 社会 发展 研 究中心研 究人 员(安
徽 合 肥 230 03 9 ) 。
经历长久农耕文化 的濡染 ,中国乡村社会
形成 了特殊的运转机制与价值理念。 在宗教层
面,儒释道三教和更为广泛复杂的民间信仰 ,构
成 了人们信仰生活的实际内容。 儒释道等传统
宗教信仰资源 ,既丰富多样 ,又高度整合和互相
吸纳 ,以一种和谐的方式共 同构塑了中国传统
文化的深层 内核 ,影响着人们 的心理 和行 为。
近世以来 ,无论是对外力冲击所作 的回应 ,还是
内部 自发生成 的现代导向因素 ,中国乡村社会
在 国家与社会 、个人与家庭 、宗教与伦理等方面
均发生了深刻 的变化 ,并影响着 乡村生活秩序
的运行和社会价值的转 向,传统宗教亦经历 了
弱化 、复兴 、被重新省思的曲折历 程。 但是 ,以
祖先崇拜为代表的信仰和伦理一直是 中国社会
结构变迁 中的相对稳定 因素 ,一方面长期在乡
村生活秩序 中铺排延续 ,另一方面也是传统宗
教社会影响力的实质性体现。 对祖先崇拜等乡
村传统宗教活动进行适当制度化建构 ,是整合
国家 、社会与宗教关系的很好途径 ,也是优化乡
村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 。

祖 先崇拜 :传统宗教 与
乡村 生活秩序互构 的内核
祖先崇拜是人类古老的信仰现象和文化传
统 ,世界很多文明在其孕育期就有 了祭祀祖灵
的行为和习俗。 祖先崇拜也是 中国最早与最重
要的宗教信仰之一。 《 礼记 ·中庸》云 :“ 郊社
之礼 ,所 以事上帝也 ;宗庙之礼 ,所 以祀乎其先
也。”①《 周礼 ·春官》亦记 载 :“ 以肆献裸 享先
王 ,以馈食享先王 ,以祠春享先王 ,以杓夏享先
王 ,以尝 秋享 先王 ,以蒸 冬 享先 王 。”②周 时 已有
比较完整和规范化 的祭祖礼仪 。 这种礼仪来源
于原始时期对灵魂不死和生命延续的敬畏和感
恩之情 ,人们一则希望亡故 的亲人能够重复在
① 李 学勤主编 :《 十三经注疏 ·礼记正义》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年 ,第 1439 页。
② 陈戍 国点校 :《 周礼 ·仪礼 ·礼记》 ,长沙:岳麓书社,1989 年 ,第5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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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大学学报 (哲 学社 会科 学版) 2017 年 第 3 期
世 时的生活 日常,二则将祭祀祖先的活动加 以
规范化。 在华夏文 明早期 ,祖先崇拜专指对某
血 缘 组 织 的 特定 人 格 的崇拜 ,后 来 发展 为 人
们 日常 生活 中 的基本 礼仪 和风 俗 习惯 。 随着 同
家力量的成熟 ,祖先崇拜被奉为“ 国之大事” ,
奠定 了其作为 国家宗教信仰的基石 ,并成为中
国村落文化体系中最古老的传统之一 。
在传统农耕社会 ,强调血统延续 的祖先 崇
拜 在 乡村保 持着 强 大 的影 响 。 自给 自足 的小农
经济形成人们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 ,以家庭 家
族 为核 心的社会组织构造 在 乡村社 会长期 存
在 ,祖先崇拜的宗法性和道德性 内涵不断强化 ,
并在传 统宗教理念 和 乡村生活秩序 中体 现出
来 。 中国传统宗教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 ,
在 长 期 的 历史 积淀 中 ,形 成 了一 整套 思 想 理 念
和组织规范体系。 绵延至今的中国传统宗教可
以界定 为 儒 释道 三 教②。 在 数 千 年 的文 明进 程
巾 ,它们所宣扬 的伦理价值 系统逐渐发展为 乡
村生活秩序运行中不可撼动的精神砥柱 ,并在
乡村社会变迁 的每一个阶段以新质 内涵且借助
于各种新形式呈现于历史舞台。 尽管作为小传
统的乡村文化与作为大传统的传统宗教表现为
两种 不 同 的 行 动 方 式 ,但 二 者 只不 过 是 “ 彼 此
的变 体 ”⑧,祖 先崇 拜 即是 二者 沟 通 互 融 的共 同
内容 。
儒教主张“ 上事天 ,下事地 ,尊先祖 而隆君
师 ”④,是 以 “ 天 地 君 亲 师 ”为 基 本 内 容 , 赋 予
“ 修齐治平”的生活方 式以神圣价值 ,以人伦秩
序 良性运行和个体内在超越为终极 目标的信仰
和实践体系。 “ 君亲师”信仰实为儒学 “ 家同一
体”理念在 宗教层面 的体现 ,表达 了对血缘关
系 的高 度重 视 。 儒 教重 视 血 脉 亲 情 ,而这 种 自
然情感可 以通过丧葬 、祭祀等礼俗上升 到宗教
的层次。 “ 生 ,事之以礼 ;死 ,葬之 以礼 ,祭之 以
礼 ”⑤,“ 凡 物 ,知母 而不 知父 ,走 兽是 也 ;知父 而
不知祖 ,飞鸟是也 。 惟人则能知祖 ,若不严于祭
祀 ,殆与鸟兽无异矣”⑥。 人 与鸟兽 的差异即在
于对祖先的祭祀 。 也就是说 ,社会秩序 的神圣
性来 自血亲伦理 ,其所涵化的祖先崇拜也在 由
宗 法 血 缘 向人 伦 秩 序 的推 广 中得 到 强化 ,并成
为 中华 民族宗教信仰的核心所在 。 除了对祖先
崇拜进行“ 万物本乎天 ,人本乎祖”④,“ 先祖者 ,
类之本也”⑧等理论阐释外 ,儒学更赋予祖先崇
拜 以深厚 的伦理 义务和道德属性 ,提 出“ 古者
祖 有 功而 宗有 德 ,谓 之 祖 宗 者 ”⑨。 祖 先 是 人 间
道德 、事业 、功绩 的至高象征 ,祖先崇拜具有社
会 人 伦教 化之 功 ,祭 祀有 德 祖 先 能 够 “ 慎 终 ,追
远 ,民德归厚矣 ”⑩。 儒 学重人道 ,将祖 先崇拜
的道德功能与孝论相 呼应 ,作为人区别于物 的
关键要素。 孝论可分为“ 孝道”和“ 孝治 ”两个
方面:“ 孝道 ”强调养亲 、敬亲 、谏亲 、善待亡亲
等 ,至今仍然是 乡村社会意义系统和价值体 系
的行动逻辑 ;“ 孝 治”即以“ 孝道”治天下 ,将 家
庭 伦 理外 扩 为 社 会 伦理 与 政 治 伦 理 ,并将 其所
内蕴 的祖先 信仰 通过 国家力量 在 全社 会予 以制
度化推行 ,从 而保持着其对整个社会的强大渗
透力 ,同时深深影 响着佛道的祖先观念和祭祖
行 为 。
融 通传 统 孝 亲 观 是 佛 教 中 国化 的 重 要 途
径 。 佛 教原 旨主张 出 家 ,认 为 人 有 生 有 死 ,“ 识
体 轮 回 ,六 道无 非父母 。 生死 变异 ,i 界孰 辨冤
亲 ”⑩。 不 知 “ 父 母 恩 惠 ”成 为儒 道 攻 讦 佛 教 及
社会排斥佛教的依据 ,故而契嵩 、智旭等高僧将
① 杨伯峻 :《 春秋左传 注> ,北京 :中华 书局 ,198 1 年,第 86 l 页。
② 中国佛教 的教 义和传播具 有鲜明的本土化 和悠 久的历 史性特征 ,亦可属 于中国的传统宗教 。
③ [英 ] 莫里斯 ·弗里德 曼:< 论 中国宗教 的社会学研究> ,[美] 武雅 士编 :《 中 国社会 中的宗教与仪 式》 ,彭泽安等译 ,南京
江苏人 民出版社 ,20 14 年 , 第25 页。
④ 张觉撰 : 苟子译 注 ,上海 :上海古籍 出版社 ,1996 年 ,第 397 页。
⑤ 杨伯峻译 注:《 论语译注》 ,北京 :中华 书局 ,1980 年 ,第 l3 页 、
⑥ [宋] 程颐 、程颢 :《 二程集 ,王孝鱼点校 ,北京 :中华书局 ,198 1年 ,第 24 1 页。
⑦ 李学勤主编 :《 十三 经注疏 ·礼记 正义》 ,第 8Ol 页
⑧ 张觉撰 :《 荀子译 注》 ,第 397 页。
⑨ 王国轩、王秀梅 译:《 孔 子家语 ,北京 :中华书局 ,2009 年 ,第 262 页。
( ⑩ 杨伯 峻译注 : 论语译 注》 ,第6 页
⑩ [唐 ] 道 宣:‘ 广弘明集 ,上海 :上海古籍 出版社 ,199 1年 ,第 l8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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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 当英 :祖先 崇拜 : 支撑 乡村 生活秩序 的传 统宗教 内核
佛教义理与世俗伦理道德结合 ,以“ 孝为戒先”
“ 以戒为孝”将佛 门戒律与世俗孝道合而为一 。
在面向民间 的传播 中,佛教更 以“ 佛 道孝为佛
本 ,事须行孝 向爷娘 ”等通俗易懂 的表达方式 ,
贴合我 国祖先崇拜独特 的宗法孝德观 ,将世 间
孝与出世 间孝加 以圆融 ,使 双亲“ 处世常安 ”,
寿终之后亦能“ 生佛 国净 土”。 道教祖先 崇拜
观主要体现为祖先来源多元 、得道宜家先 的成
仙思想 、鬼 神 崇 拜 的 济世 利 人 思想 等方 面。
《 道德经》云 :“ 善建者不拔 ,善抱者不脱 ,子孙
以祭祀不辍。”①人越是善于营建守持大道 ,他
家的恩德越会充实有余 ,他也会得到子孙永不
停息的祭拜 。 道教以道家之 “ 道”为基本信仰 ,
赋予祖先超验 的特征 ,更 以世俗德行作为祖先
获得尊崇的基本条件 。 道教祖先神一般为血缘
层面设定 的直系祖先 ,但也包含在文化层 面认
同的祖先 ,如妈祖 、关羽 、包公 、各路城隍神等 ,
这些神灵均因忠孝等道德品格在乡村社会广为
流传 。 儒学孝论长期支配着社会价值体系 ,佛
道也 以“ 孝”为重要价值诉求 ,以掌握宣扬孝道
的敬祖仪式来迎 合民意和获取信任 ,这有利于
将孝论转化为 日常生活中的道德经验 ,也成功
地促使人们形成道德共识 。
在儒释道三教的共同作用 下 ,祖先崇拜和
孝道伦理进一步统一 ,并反过来调和三教之 间
的关 系,以各种形态维持着三教共处合流 的格
局 ,同时影响着 乡村生活秩序的构建 。 在乡村
社会 ,儒释道信仰混为一体 的现象十分普遍 ,人
们并不刻意区分 三者之间的界限,常以见神就
拜 的行为仪式表达各种宗教信仰 的深刻影响 ,
而多重信仰的现象使得祖先崇拜更加具有 了多
宗教叠加的形态。 祖先崇拜是儒释道等传统宗
教的共同信仰 ,虽然在形式上有着较大的不 同,
却传递着共同的社会伦理和价值取 向,存在着
在家庭家族意象 上 的道德 共识。 在 村 民视 野
中 ,相 较 于 明心见性 、直 指人 心 、长生 久视 、虚 室
生白等精致义理 ,祖先信仰和孝道伦理可能更
构成 中国传统宗教 的内核 ,是传统宗教与乡村
生活秩序互为建构的基本点 。 祖先崇拜既具有
认可鬼神 和追求神圣的超验精神 ,又可以落地
为乡村礼仪实践成为人们生活 的组成部分 ,从
而有效地将中国传统宗教信仰与乡村生活秩序
融为一体 。 在家庭家族层面 ,祖先崇拜对延续
血统 的重 视 即反 映 了乡村 社会 源远 流长 的文 化
心理,包含 了一套与之配合 的规约人们行动的
准则和理念 ,强化 了乡村道德本位的社会基础
和世 俗价值 。
二 、现代 乡村 生活秩序 中的祖先 崇拜
近世以来 ,中国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乡村
生活秩序的现代性重构成为重要 的理论和实践
课题。 在宗教信仰上,中国传统宗教衰落 ,基督
教等外来宗教则通过迎合村民生活需求而获得
快速发展。 但是 ,乡村一直保 留着 自身 的独立
性和 内在发展逻辑 ,中国传统宗教的祖先崇拜
等 内容 ,对于现代乡村生活秩序始终起着建构
性作用。 所谓乡村生活秩序 ,可 以理解为村 民
“ 得 以聚集 在 一 起 的 方 式 ”②,是 乡 村 社 会 所 呈
现的相对稳定的结合关系和持久 的互动模式 。
这种秩序主要体现为乡 民在 日常生活 中沟通 、
交往 、互 动 的基 本 形 式 —— 即构 成 社 会 基 层 领
域中的组织方式 、道德惯习、权威形态和互动模
式的 自然形成与 自发维持③。 这种秩序 由各种
内生 与 外 来 力 量共 同作 用 而成 ,祖 先 崇 拜 则 是
影响乡村生活秩序的基础性 内生力量 。 作为村
民聚族而居生活方式的反映 ,祖先崇拜引导着
村 民的情感 、价值和需求 ,是人们在社会行动中
达成 的共识 ,并 转变 为 日常 生 活领 域 中 的规则
与信条 。 祖先崇拜在现代乡村生活秩序的运行
中仍然有着深刻的影响。
(一 ) “ 家 ” 的 祖 先 : 乡 村 生 活 礼 俗 的 逻
辑起 点
传统和现代双重影 响下 的乡村生活 ,其秩
序建构不断受到国家 、市场 、城市等多重力量的
强势干预 ,但血缘 、地缘与姻亲关系一直是乡村
生 活秩 序 运转 的逻 辑起 点 。 新 中 国建 立后 的社
会主义改造 ,如合作化和人 民公社将农 民纳入
① 高明:《 帛书老子校 注》 ,北京 :中华书局 ,1996 年 ,第 85 页。
② [美] 西摩 ·马丁 ·李普塞特 :《 一致与冲突》,上 海:上海人 民出版社 ,1995 年 ,第 l2 页。
③ 那瑛:《 常人 宗教与社会基础秩序的重建》 ,《 理论探 讨))2012 年 第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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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大学学报 (哲 学社会科 学版 ) 2017 年 第 3 期
跨家族 的集体 中, 削弱 了家庭 的功能①。 改革
开放 以来 ,由于生产责任制下农 民自主性和个
体性 的加强 、国家社会治安和 司法服务机构 的
基层扩张 、“ 打工潮 ”盛行 等多重原 因,农 民与
宗族的关 系逐渐 松懈乃至 出现历史性 瓦解 。
但是 ,无论从何种视角对农村家族或宗族 的变
迁做 出解释 ,不可否认家庭依然支撑着乡村社
会 的生 活秩 序 。 就 乡村 祖 先 崇 拜 实 践 来 说 ,即
使祖先崇拜的宗族基础塌陷 ,家庭化的敬祖活
动仍然是 乡村 日常生活的重要 内容。 在每年春
节 、清明节 、中元节 、冬至等重要的岁时节 日,以
及在丧葬 、建房 、婚育 、上学 、搬迁等家庭事务处
理上 ,家家户户都有 去祠堂烧 香 、供奉 祖宗 牌
位 、上坟等习惯 。 家祭活动表明祖先信仰 仍是
人们 日常生活 中重要的精神支柱 ,而且赋予家
庭成员 身份 的认可权 和对 乡间事务处理 的裁
定 权 。
学界已经对家庭敬祖活动作 了深入的 田野
调 查 和理 论 阐释 。 侯杰 、范 丽珠 指 出 ,家庭 的宗
教行为主要体现 为 :“ 在家人死 亡之后 为亡者
所举行 的丧葬仪式 ;为纪念亡故先人 而作 的祭
扫事宜 ;为娶妇 、添丁进 口所举行的庆祝和祭告
活动 ;为攘除灾 害 、祈 恩邀福所举 行 的敬 神仪
式 。”③祭祖是除敬告上帝神 、自然神之外 的家
庭宗教行为 ,可归纳为时节性祭祖与通告性祭
祖 两 个方 面 。 前者 与 岁时 节气 、逝 者忌 日相 关 ,
后者则是对婚姻关系 、新生儿诞生 、金榜题名等
事项的确定。 家庭宗教行为的祭拜对象和参祭
人员都有血缘身份 上的限定 ,祭祀活动常在室
内 、墓地 、宗祠及佛 、道教宫观寺庙举行 。 其 中,
道教 以斋醮科仪 、佛教以水 陆法会等满足人们
招魂度亡 、延生祈福 的精神需求。 祭祖活动在
维护道德秩序的同时 ,又重新建塑或修复村 民
之间的社会关系。 可 以说 ,家庭 家族制度 与中
国传统宗教本来都是形成于祖先信仰基础上的
同根 文化 ,二者之间不可分割 的关系仍能通过
当前各种祭祖活动体现 出来。 在一个家庭 中,
“ 慎终追远”的训谕一直存在 ,人们保 留着供养
祖先牌位的习惯 。 每一个祖先牌位都代表着与
家庭有着浓厚血缘关系及历史渊源 的亲属神。
这种亲属神为家庭整体及其成员服务 ,并具备
超强的神力 ,他们能够关 照到活人世界的各个
领域 和多方细节 ,被子孙 寄托 了各种美好 的期
望。 当然 ,每个家庭 的祖先神之 间存在神力上
的差异 ,这种差异 主要源于祖先神系统也存在
着与活人世界相似的以家长制为基础 的结构。
那些处于结构顶端的祖先神力量往往 比普通成
员的力量要大得多 ,而他们生前也一般具有财
富 、地位 、文化乃至道德上的优势 。
祖先崇拜 的伦理 内涵 主要是对 孝道 的宣
传 ,以家为单位的敬祖活动无疑成 为传承传统
美德的主要场域。 在乡村社会展开的一系列敬
祖实践 ,如修谱 祭祖 、修建祠 堂 、婚丧嫁娶时的
祭祖等 ,除了提醒知识界 、政界等思量传统文化
的复兴和功能外 ,更起 到了重新唤起村 民的家
庭家族本位意识 和情感共鸣 ,无疑很好地促进
了乡村社会结构的紧密再塑。 而对于正经受着
城市化影响的村民,无论他们 留守原籍还是迁
入异 乡,其原子化和悬空状态都需要有一个追
思历 史 文 化 和 形 成 归 属 意 识 的情 感 场 域 。 因
此 ,家庭家族通过祖先崇拜 等实践可以向村 民
提供相应 的历史感 、归属感和道德感。 关 于家
庭家族的历史记忆也能成为村 民共 同的精神依
托 和彼此 交 流 的分享 载体 。 乡 民社 会 生存 意 义
系统 的建立和社会 网络的形成 、扩展 ,是个体 、
家庭乃至家族得 以继续发展 的动力所在 , 而祖
先崇拜则起着确定家庭 家族意象 、延续家庭 家
族传统 、树立家庭生活标准的作用 。 另外 ,由于
祖先崇拜等宗教活动与村 民的家庭生活密切相
关 ,并向外延伸至乡村 的公共领域 ,所以中国传
统宗教的伦理价值系统一直蕴含在乡村社会的
日常礼 俗 和生 活方式 中 。 乡村祖 先崇 拜是 村 民
普遍参 与的仪式性和 目的性行动 ,是传统宗教
延伸至现代社会并实现功能变迁的载体。 其活
动范围主要局限在家庭 家族领域 ,这有利于巩
固家庭家族 的稳定性 ,但也容易在 乡村社会强
化 内部 团结并培养某种 “ 私”的势力 ,从而使乡
① 王 沪宁:《 当代 中国村落 家族文化 :对 中国社会现代化 的一项探 索》 ,上海 :上海人 民出版社 ,199 1 年 ,第 58 ~6O 页。
② 王朔柏 、陈意新 :《 从血缘群到公 民化 :共和 国时代安徽农村 宗族 变迁研 究》 ,《 中国社会科学} 2004 年 第 1 期 。
③ 侯杰 、范丽珠 :《 世俗与神 圣:中国民众 宗教 意识》 ,天津 :天津人 民出版社 ,200 1 年 ,第 25 ~26 页。
12 2
夏 当英 :祖先 崇拜 :支撑 乡村 生活秩 序的传统 宗教 内核
村社会 与外在社会失去更深层结构的联合 ;而
以祖先信仰为中心建构的社会组织有着 明显的
超 自然 和家族化倾 向,这会使 乡村秩序 整合呈
现神秘化和伦理化特征 ,并 与现代社会 治理形
成某种程度的张力 ,产生族际冲突 、阻滞法治建
设等负面影响。
(二) “ 祖 宗”和 “ 孝 悌”:镶嵌 在 乡村 生 活
秩 序 中的基 础 理念
在乡村社会 的多神信仰 中,人们 还是 最崇
信祖先神 ,“ 深信祖先的灵魂仍然存在 ,并能够
以不 同 的方 式 对 后 代 的 生 活 产 生 影 响 ”①。 在
村 民看来 ,祖先神是与 自家最亲近的神 ,会全心
全意地护佑 自己的子孙后代。 因此 ,人们 常常
通过各种方式维持与祖先 的和谐关 系, 以达到
祈福消灾的 目的。 在现代 乡村生活 中,人们并
不在意祖先神究竟是否存在 ,而是将敬祖的传
统保 留下来。 这时后代与祖先之间已不单纯是
敬奉一庇佑的利益互换关系 ,除 了对传统表示
尊重外 ,敬祖更多具有一种确认身份归属 的符
号价值。 至今村 民仍然喜欢 以某某 后代 、某某
子孙 自居 。 例 如,有 “ 范 ”姓家族 在修 谱 中发
现 ,他们是范 仲淹的后代 ,这让他 们感到 特有
“ 面子”。 在长期共 同生产生活中,人们形成 了
深度熟悉关 系 ,特别 在乎别人 对 自己的评价 。
在敬祖意识上 ,人们会经常 说“ 千万别丢 老祖
宗 的脸”,并将光 宗耀祖作为人 生奋斗 的动力
之一。 随着社会流动的增 强,这种光耀 门楣的
祖先观 已经淡化 ,但仍影响着村民的社会行动 。
在乡村祠 堂建设 中,常见到对这种祖先观念的
鼓励。 如本族 中出现了乡贤才俊 ,往往会是全
村的荣耀 ,人们会 悬挂 “ 重建宗 祠 ,弘扬祖德 ,
激励后昆 ,奋发进取 ”②的匾额 ,以此表达敬仰
和效仿祖先 的心理诉求。 反之 ,对 于族 中的不
肖子弟 ,则仍 以“ 孽子孽孙 ”“ 有辱 门庭”等词汇
加 以谴 责 。
无论是传递伦理价值 ,还是规约村 民 日常
行为 ,祖先崇拜实践本质上就是对孝道伦理 的
某种落实,是发扬孝道 的重要途径。 孝道源于
上古祖先崇拜 ,并与祖先 信仰互 为支撑。 “ 夫
孝 ,德之本也 ,教之所 由生也”③,“ 人之行 ,莫大
于孝”④。 “ 孝”以血缘为本 ,要求敬养父母与祭
祀先祖 ,是 中国传统宗教共 同宣讲的道德原则 。
祖先在信仰者心 中虽是超现实 的,但他们毕竟
与崇拜者有着血缘 的关联 ,所以祖先崇拜除了
富有宗教性之外 ,更包含 了道德和情感的因素 ,
尤其传递了尽孝报恩的基本道德意识 。 报父母
恩是中国传统社会报恩思想的出发点。 “ 养儿
方知父 母恩 ”, “ 孝 ,善 事父 母者 ”⑤, “ 身 体发
肤 ,受之父母 ,不敢毁伤 ,孝之始也 。 立身行道 ,
扬名于后世 ,以显父母 ,孝之终也”⑥。 要尽孝 ,
讲到底是要 回报父母 的恩情 ,这种报恩不仅仅
是后天营建 的伦理规 范,更表达 了一种纯然天
成的爱亲情感 。 祭祖的宗教行为则助推了这种
本源性情感 的现实释放与普遍流传 。 现在,丧
祭礼俗在各地仍然盛行 ,如晋陕蒙冀毗邻地域
的 叫夜 习俗 、陕西 周 至 和户 县 等地 的 “ 家 祭
礼”、湖南乡村的招魂习俗 与文公礼⑦。 村 民通
过对 丧 祭 仪 轨一 丝 不 苟 的遵 行 , 自觉 或 不 自觉
地传递着孝道至上 的文化意涵 ,更是表达 了生
者与逝者之间的亲密情感。 报父母恩 ,给父母
以物质和精神之双重奉养 ,是以血缘为纽带的
社会结构对人们 日常生活的外在约束 ,也体 现
了对父母延续生命及扩大亲族组织所作贡献的
情感共 识。 人们 出于 以血缘关 系为基 础 的感
情 ,通过祖先崇拜等各种仪式实践感怀代际亲
情 ,这一行动在乡村现代化的过程 中一直没有
断裂 ,常以修复重建宗庙寺观 、推广节庆时俗 、
宣扬省亲祭祖意识等活动表现出来 ,这些 活动
又使传统宗教得到了有意无意的维持。
20 世纪 80 年代 以来 ,中国传统宗教复兴 ,
其重视祖先崇拜 的内涵和对孝道的提倡对乡村
① 吴效群 :《 巫观化 :中原 民间文化的底 色》,《 学习论 坛》2O06 年第 1 期。
② 李 向平 :《 “ 礼 仪之争”的历史痕迹—— 闽东地 区顶 头村的宗教 生活》,《 东岳论丛}>2oo3 年 第 5 期 。
③ 汪受 宽译注 :《 孝经译注》 ,上海 :上海古籍 出版社 ,2004 年 ,第 2 页。
④ 汪受 宽译注 :《 孝经译注》,第 42 页。
⑤ [汉] 许慎 :《 说 文解字》 ,北京 :中华 书局 ,1978 年 ,第 173 页。
⑥ 汪受宽译注 :《 孝经译注》,第 3 页。
⑦ 胡翼鹏 :《 被 “ 遗忘的传 统”:传统 的另一种存续状 态》 ,《 人文杂,~ ))2o 15 年 第5 期 。
1 2 3
安徽 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 学版 ) 2017 年 第 3 期
社会的道德建设具有积极 的意义。 通过对祖先
的崇拜 ,人们可以建立起父慈子孝 、兄仁弟恭的
和谐家庭关系 ,从而培育后代孝敬父母 、谦恭礼
让等优秀品质。 “ 孝子之事 亲也 ,居则致其敬 ,
养则致其乐 ,病则致 其忧 ,丧则致其哀 ,祭则致
其严。 五者备矣 ,然后能事亲” 。 孝道伦理要
求人们在行动上符合礼仪规定 ,并 由家庭而 向
外推至国家 ,形成全社会重孝风气 ,尤其有助于
建立乡村 良性 养老机制 。 但在 市场经 济盛行
期 ,乡村 孝道 伦 理 日渐 功 利化 ,生 而 不 养 、死 后
厚葬之陋 习愈演愈烈 ,这表明传统伦理规范 的
某种解组和本源性情感的旁置。
(三 ) “ 权 力 场 ”: 乡村 敬 祖 活 动 中 的 等
级 关 系
所有群体性实践都在一定 的社会空间中完
成 ,是不 同行为主体共同作用 的结果 ,并体现了
行为者之间的权力不对等关系。 乡村社会 中的
祖先信仰 活动在祖先的选择 、敬祖仪式乃至国
家的干预程度都展现了乡村生活秩序 中权 力场
域的运作机制 。 诚如杜 赞奇所 言, “ 宗教 的等
级制度 、联系网络 、信仰 、教义及 仪式是 构成权
力的文化网络的重要因素”②。
祖先可以指某一宗族 的共 同祖先 ,也可 以
指某个家庭的已逝亡灵 。 在某个 村落或宗族 ,
祖 先崇 拜对 象 的构 成往 往呈 金字 塔形 。 高居 金
字塔顶端的是村 民共同崇拜 的祖先 ,然后依次
为二世 祖 、三 世 祖 及 至 曾祖 、祖 父层 级 ,父 辈 则
处于金字塔的底座 。 祭祖的先后顺序依次南高级 向低 一 级顺 延 。 当然 ,不 是 所 有 的逝 者 都
能成为祖先崇拜 的对象 ,后辈还要根据家庭家
族 的需求对他们进行理性筛选 ,从 而建构较为
高级的宗族谱系⑧。 对居于金字塔顶 的最高始
祖而言 ,这类祖先在世 时往往是高官大德或文
化名人 ,甚至是人类早期的圣王,他们对社会有
着较大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辞世后成 为享受祭
祀 的神灵 ,并在后人 的记忆 中不断被赋予各种
优秀 品质和神圣特征 ,而后人从他们那里得到
某种心理慰藉 和 自豪感 。 例如 ,徽州地区是建
构地方宗族社会 的典型 ,在祖先谱系的构造上
有着较为成 熟 的祖 、宗 、族 、房 的谱 系结 构④。
当地姓氏大族汪氏 、程氏 、吴氏等在宋元时期就
有广泛收录 同宗族人 的修谱活动 ,并有追述元
祖 、始祖谱系 的倾 向。 这 些大姓 的祖先 “ 尝见
郡 中大 家 ,程 必 祖 忠 壮 ,汗 必 祖 越 国 ,方 必 祖 鉴
湖 ,吴必祖 少 微 ”⑧。 忠 壮公 程 灵 洗 和越 同公 汗
华 ,在生前都 曾庇护过当地百姓 ,死后亦成为受
民间祭祀 的神灵 。 “ 鉴湖”即方干 ,唐代著名诗
人 ,为人耿直守礼 ,被范仲淹配享严陵祠。 吴少
微为唐监察御史 ,以博学 闻名 ,也是一位官宦神
性人 物 。 乡 民选 择祖 先 的行 动表 明 乡村生 活 秩
序 中的权 力至上逻辑 ,而代表权力的则是世俗
社会结构中相应的身份 、地位和声望 。
祖先崇拜与乡村权威及其相对应的服从秩
序 密 不可 分 。 尽管 村 民的 日常 生活 常表 现 为彼
此之间较为松散 的横 向联合 ,但他fi1的敬祖仪
式则体现出乡村生活秩序中较为严格的等级关
系。 在各种祭祖活动 中,祠祭是最为重要的仪
式之一。 参加祠祭 的多为族 中男丁 ,如较大 的
宗族 由每房或每家派代表参加 ,多由宗子 、族长
主持祭祖仪式。 每个人在仪式中所处的环节及
承担 的职责 ,均表示他在 乡村生活秩序 中的位
置 。 敬祖 仪式 的 等级 主要 体现 为性 别 、年龄 、身
份 、资历上的差异 。 祭祀中,男性是 当然 的参与
者 ,这一传统一直持续到现在 ,这也说明男权语
境没有得到根本 的改变 。 当然 ,在很多祠祭活
动中,本族女性也可以被允许上香或通过捐钱 、
做功德等活动彰显 自己,表 明男尊女卑 的传统
已逐 步在 改 变 。 在 某 一 个 家 庭 或 家族 内 部 ,都
有明确而严格 的辈分划分 。 辈分是 乡村确定伦
理关系和伦理 秩序的基准⑥,人们往往 以父辈
的辈分和彼此称呼作参照而确定 自身的辈分和
① 汪受宽译注 : 孝经译 注 ,第 53 页。
② [美] 杜赞 奇: 文化 、权力与 国家:1900- 1942 年 的华北农 村 ,王福 明译 ,南京:江苏人 民出版 社,20 10 年 ,第92 ~93 页
③ [英] 纳尔逊 : 祖 先崇拜和丧 葬实践 ,[美] 武雅 士编 :《 中国社 会中的宗教与仪式》,第 259 页。
④ 林济 :《 徽 州祖先谱 系的构造与祖 、宗 、族观念 , 安徽 史学b2o l】 年第 3 期。
⑤ [明] 程敏政辑撰 : 新安文献志 (三) ,合 肥 :黄山书社 ,2004 年 ,第 2164 页。
⑥ 侯海坤 :《 村阈视 野下的祭 祀与家族—— 基于华北地 区北村春 节期 间祭 祖仪 式的个案 研 究 , 青海 民族 大学 学报 20 14
年 第 l 期
l2 4
夏 当英 :祖 先崇拜 :支撑 乡村 生活秩序 的传统 宗教 内核
彼此称 呼, 以此 明晰人与人之 间 的伦 理关 系。
人们在社会交往 中,既尊崇 自己的祖先 ,也尊崇
他人的祖 先。 一方 面祖先是伦 理关 系的缔造
者 ,另一方面伦理关系的维系需要崇拜和信仰
祖先 ,这便使 得乡村社会结构 与中国传统宗教
得到有机结 合。 在 乡村家庭 内部 的权力 分布
上 ,现在家庭 中心轴 由纵向的父子关系转 为横
向的夫妻关系 ,父家长地位衰落 ,与此相应的孝
道伦理衰竭 ,推广敬祖活动能够恢复长辈的尊
严与权威 ,建立长幼有序的家庭伦理,从而使乡
村社会关系得到重新整合。
需要指出的是 ,无论是敬祖活动,还是乡村
生活秩序 ,其 中蕴含的等级关系也会带来一定
的负面效果。 首先 ,敬祖活动容易受到家庭家
族等级结构的限制 ,这 引起村 民对祭祖意义和
自我价值的不同理解 ,从而使得乡村 内部充满
了认同差异 、社会 冲突乃至村 民的懈 怠心理 。
其次,乡村权威主要来 自村 民地位 和相应的关
系脉络 ,更与 内外各种势力存在错综复杂的关
系 ,边缘化村 民则不一定追求敬祖活动所带来
的回报与满足。 再次 ,敬祖活动中的女性 缺席
现象 ,足 以强化男性 的社会优越感和女性的社
会 自卑感 ,也在乡村社会巩 固了各种性别分工
和对女 性 挤压 的社 会再 生产 。
中国社会现代化过程也是国家力量不断向
基层社会渗透 的过程。 但是 ,从 20 世纪 80 年
代 以来 ,国家对乡村 的管理方式在逐渐改变 ,给
乡村社会相对更多的 自由活动空间。 这是乡村
传统宗教复兴的主要原因。 乡村宗教信仰在保
留传统多样性 的同时 ,根本上仍与 国家权力保
持一致 ,而国家权力 也表现 出对传统 的尊重。
例如安徽省当涂县湖 阳镇政府拨款修葺“ 济美
坊”。 济美坊为明万历年 间旌表右参政邢殉及
其子邢埴 、邢址功德所立牌坊 ,意在发扬“ 世济
其美 ,不陨其名”之理 。 2016 年 4 月 ,由村老年
协会牵头 ,村委和村 民共 同发起 ,县政府和镇政
府给予资金帮扶 ,村 民 自筹 190 万修建邢殉纪
念馆 ,“ 此举立 即得 到市 县镇领导及 相关部 门
高度重视 、关 怀与支持 ,均认为 ,此举不仅是纪
念先祖 、缅怀先 人 ,更 是弘扬 其爱 国、勤政 、刚
正 、忠诚 、惠民之精神与品德。 而这些精神与品
德又不只是家族之荣 ,亦是地方之光 ,更是国家
民族之血脉 ,史 载于册 ,传播 万世”①。 政府对
祖先崇拜活动的支持是国家力量对地方宗教信
仰进行控制 的体现,但地方宗教信仰本身也需
要国家支持来加大社会影响力 。 从这一层面来
说 ,国家对基层宗教的管理并没有放松 ,只是在
管理上改变了方式 。 宣扬祖先崇拜的传统宗教
方面 已经对民间社会有着根深 蒂固的影 响,
另一方 面其宣扬的孝道等传统美德也是维护乡
村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 ,所 以自然会获得各种
社会力量的青 睐。 反之 ,这也是传统宗教嵌 入
国家秩序以获得合法性和国家共 同体意识 的必
要 途径 。
三、祖 先崇拜的适 当制度化和
以内生秩序 为导 向的 乡村 自治
今后 ,乡村社会仍将是乡民生产生活 、为乡
民提供安全感的家园,是乡村价值生产 、规范村
民言行 的主体 场 域 。 在 社 会 治 理 背 景 下 ,考 察
乡村 社 会治 理 的意义 和方 法 问题 长期 有着举 足
轻重的作用 ,并考验着 国家 的治理能力。 在现
代性 因素增长 过程 中,乡村生 活逐渐边缘 化。
这不仅体现为人力资源的外流 ,既有的伦理规
范 、价值体系、社会合作也处于解体 中,乡村社
会面临着“ 农村很散 、农民很老、农业很弱”②的
新的治理困境 。 由于历史文化 、人 口结构 、社会
经济等因素 ,乡村社会的村庄类型亦处 于多样
化的态势 ,“ 空心村 ”“ 城 中村”“ 新 型社 区”等
具有鲜 明时代特征的村庄不断出现 ,这标示 了
乡村社会 的分化程度和 日渐多元的个性特征 ,
也表达了乡村治理方法多样化的需求。 从传统
文 化 与 乡村 治 理 的关 系来 说 ,传 统 文化 是 乡 村
治理最 可借用的资源 ,而祖先崇拜等作为乡村
社会秩序变迁 中的内生型推动力量 ,如果忽视
其继承与发展 ,乡村治理将难 以获得有效 的社
会支持。 对提倡祖先崇拜和孝道伦理的传统宗
教进行 审视性反思 ,在挖掘其规范社会秩序 的
① 邢 少山:《 邢殉纪念馆前言》 ,h t tp :/ /blog.sina.coin.cn/s/blog_4 e8216980 102~56x .htm l。
② 王春光 :《 迈 向多元 自主的 乡村治理—— 社会结构转 变带来的村治新 问题及其化解》 ,《 人 民论坛》20 15 年第 5 期 。
12 5
安徽 大学 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 17 年第 3 期
现代价值基础上进行现代转型,不仅仅具有丰
富社 区文化建设 的作用 ,更能够从传统文化根
基上重建村 民的精神支点 ,并有助推乡村社会
自治的现实价值。
目前 ,乡村治理结构 主要有强调 国家 主导
地位和发挥基层活力两种治理模式 。 就国家力
量与乡村社会 的关系而言,要使村 民对现有秩
序形成真 正的社会认 同 ,除了通过加强农村医
疗 、教育 、就业 、养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政府还
要以乡民生产生活为中心 ,从价值信仰 、道德伦
理 、公共文化生活等层面人手 ,重建乡民的意义
世界。 在国家与乡村传统宗教 的关 系处理上 ,
应在法治基础上将祖先崇拜等传统信仰纳入制
度化管理体 系。 具 体而言可采用如下做法 :增
加公共资源投入 ,提供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充
分维护最大多数人 的最大利益 ,调 动人们参与
乡村 自治的积极性和 自主性 ;鼓励 乡村举办各
种大小敬祖活动 ,维持 乡村敬祖活动 中的秩序 ,
发掘传统宗教信仰在地方经济 、文化 、社会发展
中的功能 ;在乡村成立专门的宗教管理组织 ,给
乡村传统宗教 以制度上支持并防止不 良宗教行
为发生 ;鼓励外部社会组织进入乡村 ,帮助村 民
实行规范合理的祖先信仰活动 ,培育村 民的合
作与组织能力 ;结合道德建设 ,提高孝道等道德
伦理的权威性 ,明确赏善惩恶 ,引领乡村传统宗
教维护道德秩序功能 的发挥 ;在相关宗教制度
制定和执行上公允公正 ,为合理合法的乡村祖
先崇拜等活动提供依据 ,消除人们实践中的困
惑与担忧 ;制度化 内容和程序要对村 民公开和
宣示 ,并形成有效的监督制度。
乡村 社会 治 理需 要 国家一 定程 度 的干 预和
制度保护 ,但 国家力量的渗透容易使乡村社会
秩序 建立 在非 自愿 的服从基 础 上 。 如在 祖先 崇
拜实践 中,政府公职人 员往往是祭祖礼仪活动
的观察者和监督者 ,尽 管在祭祖活动中公职人
员和村民之间可以形成暂时性地方认同和身份
认 同,但二者之间存在着身份的不对等关系,并
必然导致官方与民间的隔膜 ,祭祖一旦结束 ,认
同的效果与意义也可能会相应结束 。 这说 明,
在将乡村传统宗 教纳人 国家制度 化系统 的同
时 ,也应给予 乡村传统 宗教较大 的弹性 空间。
也就是说 ,在 乡村社会治理中,要充分发挥基层
社会 的活力 ,调动乡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性。
乡村传统宗教所传递 的“ 乡风礼俗”,历经 千年
“ 维持着乡村社会结构 的稳定和谐 和乡村秩序
的规整井然”,人们 “ 依礼 而行 ,循俗而做 ”,以
自我教育和 自我规约的方式处理着乡村社会的
治安 、经济 、社会 、教育等 问题 ,从而大大降低了
乡村社会的治理成本①。 这种 乡民参与乡村治
理 的 自觉 性 和主 动 性 ,依 然 是 现 在社 会 治 理 需
要 吸取 的精 华 。 就 乡村 传 统 宗 教 来 说 ,它 并 不
具有高度组织化 的运作机制 ,其内部体系也不
严密与完整 ,只是 内嵌于 乡村生活秩序 中并体
现为村民约定俗成 的传统积习。 故而 ,以 内生
秩序为导 向的乡村 自治 ,需要基层政府和 当地
村 民协 同合作 ,促成祖先崇拜等本土资源在 乡
村 良序形成乃至经济发展 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
第一 ,立足传统和现代双重维度 ,发掘传统
乡村社会秩序价值 ,尊重乡村社会与传统宗教
的独 立 性 和 特 色性 , 以不 同于 城 市 社会 的风 俗
习惯和礼仪文化来整合社会 ,在乡村治理层面
发挥以血缘为导 向的“ 自理 ”传 统。 村落 是 乡
村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形式 ,大致分为单姓和多
姓两种类 型。 在单 姓村落 中, “ 家族 的团结非
常坚 固,家庭的势力非常伟大”②,村 民的交往 、
生存依靠血缘 、亲缘关系维系。 在多姓村落中 ,
不同姓氏之间也有许多姻亲的渊源 。 血脉相承
是村落 自治的天然根基。 而与此紧密贴合的祖
先崇拜信仰 ,能够强化以血缘纽带为基础 的长
幼秩序关 系,重视 以伦理道德来协调处理家庭
内部及家庭之间的矛盾 冲突 ,从而发挥丰富世
俗价值 、宣扬道德关怀 、延续血缘关系 、增加村
民凝合 、促进乡村稳定 等作用。 在 20 世纪 90
年代 ,出现了不 同姓 氏或不 同村落之间互拜祖
先 的新 现象 ,祭 祖活 动 由家 祭 向村 祭转 化③。
这表明 ,在新形势下 ,村民自发形成 了协助合作
的关系 ,不仅仅 同姓 皆与 ,且异姓相帮 ,让各 自
① 陈潭 、于勇:《 乡风礼俗 、信任关联与社会治理》 ,《 江苏社会科 学} 20 16 年 第 1 期。
② 杨开道 :t 农村社会 学》 ,北京 :世界书局 ,1929 年影 印版 ,第 2l 页。
③ 江华 :《 北方农村祖先信仰的新形式—— 山东省 东营 市刘董村祭祖 活动》 ,《 宗教学研究》1997 年 第4 期。
12 6
夏 当英 :祖先崇拜 :支撑 乡村生活秩序 的传统 宗教 内核
祖先庇佑村庄和家庭。 这种新现象是乡村 自我
保护传统 的 自然延续 ,也是 乡村 内生秩序在运
行 中积极融入外力 的体现。 乡村社会是 以村 民
为中心的地方共 同体 ,现代社会 自治需要全体
村 民共 同行使所享有 的 自治权利 ,而祖先崇拜
等传统宗教活动则有助于村 民集体承担维护本
地秩序 的责任。 相较于提倡权利与 自由的个人
自治 ,这种社群意义上 的 自治与 国家权力的关
系更为紧密 。
第二 ,提升村 民参 与乡村 自治的 自主性。
通过祖先崇拜等仪式活动 ,建立整合各种资源 、
村 民共 同参与 的 自组织形态 ,培养村 民对地方
文化 的集体责任心和 “ 本土 自信 ”,发挥村 民对
建构乡村 自治体系的积极作用。 乡村 自治的主
体是村 民,大量村庄精英 的外流及村 民归属感
的失落降低了乡村 自治 的效能。 乡村 自治强调
的是实现村 民的 自我管理 、 自我教 育、 自我服
务 ,村 民以村庄传统作为 自治的起点 ,以较为熟
悉 的方式参与乡村社会秩序 的建设 ,既可以形
成对传统的认 同与 自信 ,又可以在互动 中结成
利益共 同体和道德共 同体 ,改变对 乡村治理的
冷漠与观望态度。 现代乡村 自治不同于建立在
单一经济模式及熟人社会基础上的传统封闭型
乡村 自治 ,它需要村 民突破地域限制 ,在广 阔的
区域范围内实行多方面合作与交流。 但现代乡
村 自治 也要借鉴传统社会 丰富的基层治理经
验 ,多途径利用传统文化活动来改善村民之间
的社会关 系,构建政府与民间积极互动的乡村
社会发展新格局 。 例如 ,每年春节在 乡村普遍
开展 的家祭 、祠祭 、墓祭等祭祖礼俗 ,其效果虽
再也不能达到乡民之间“ 出入相友 ,守望相助 ,
疾病相扶 ”的理想 境界 ,但也 能提升人 际情感
和家庭情理 ,使 乡村获取得以生生不息的社会
资本 ,并且起 到培养新型地方精英的效果 。 理
想的乡村传统宗教活动应该是多主体参与的过
程 ,村民、国家、社会 贤达等共 同承担着建构乡
村秩序 、传承优 秀传统文化的职责。 以建祠修
墓 、祭祀祖先等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参与 ,并共 同
塑造对祖先的历史记忆 ,这是一条使人们形成
对乡村生活秩序认 同的很好途径 。 在这些 活动
中 ,村 民之间、普通村 民与乡贤之间、村 民与外
来人员之 间产生各种类型的交往 ,从 而使村 民
的社会资本扩展到家庭 以外 的社会范围。 这一
方面有助于新型 乡村共同体 的建立 ,以及人们
对于乡村共 同体 的安全感 和稳定感的确认 ;另方面则有助于乡村传统价值体系和规范体系
的现代转型。
第三 ,赋予传统宗教伦理价值系统 以时代
内涵。 人生于传统之 中,传统是人们生活意义
和价值 的重要源泉 ,并 构成人们时代创造性的
前提 。 希尔斯提 出,传统不是相继几代人之间
信仰 、制度等 的重现 ,而是 “ 人们表现和接受规
范性传统 的后果。 正是这种规范性 的延传 ,将
逝 去的一代与活着的一代联结在社会的根本结
构之中”①。 价值规范和价值观是传统的核心 ,
发挥着 团结生活在其 中的人的功能 ,并约束和
支配着人们 的社会行为。 在延续传统价值 的方
法上 ,乡民除了传递传统宗教所宣扬 的“ 善”理
念之外 ,亦要吸纳现代社会中的新型价值 ,如在
祖先信仰等宗教实践中,乡民一方面构塑关 于
优秀传统价值 的共 同记忆 ,使其成为指引乡民
生活秩序的礼仪标签 ,另一方 面则迎合现代性
视 阈中的公共理性精神 ,主动拓展 以血缘 和邻
里为纽带 的民间礼俗的地理和社会空 间,对公
共生活经历着“ 消极被动参与一义务性 常规参
与一积极主动参与”的转化过程。 在传统价值
内容上 ,乡民亦可将传统宗教宣扬的负面价值
进行改造 ,使其适应时代需求 的同时又发挥对
乡村社会秩序 的规范性 作用 。 例如,农村传统
宗教传递 了重血缘 的家庭家族本位意识 ,认可
和维护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 ,这与现代意义上
的 自由、平等 、权利等观念有着根本 的矛盾 ,所
以在以祖先崇拜等乡村宗教活动中,可以将 民
主化 倾 向与 先祖 的 良好 家 风 、美德 懿 行 结 合起
来。 又如 ,乡民将民间祭祀牌位 “ 天地君亲师”
改造为“ 天地 国亲师”,即是传统融入现代意识
的体现。
真正 意义 上 的乡村 自治 应是 村 民对 乡村生
活秩序 的内生力量和外来力量进行理性选择的
结果。 村民基于特定 的生活情境 ,运用地方性
① [美] 希 尔斯 :《 论传统》 ,上海:上海人 民出版社 ,2009 年 ,第25 页。
1 2 7
安徽 大学学报 (哲 学社会科 学版 ) 2017 年第 3 期
传统知识 和个人习惯 ,选择和塑造理想的秩序
状态。 这是乡村治理民主性 和 自觉性 的体现。
快速城镇化导致 了传统农耕文 明的衰竭 ,但农
村 、农业 、农 民却不会终结 ,其相应 的农耕文化
也会得到改造与传承。 乡村祖先崇拜等传统宗
教活动为村 民提供共同在场 的机会 ,并创造实
施经济 、文化 、行政 、组织等多种活动的社会 空
间,从而派生出乡村社会不同形式的社会关联 ,
并影响着乡村生活秩序 的基本走 向。 当然 ,以
内生力量为主的秩序生成模式 ,能够 以较低的
成本维护乡村秩序 的正常运行 ,但也会 因为历
史遗 留产生与时代需求之间的矛盾 冲突 ,对 乡
村 社会 治 理产 生一 定程 度 的消极 影 响 。 在 多姓
也即多家族村庄 ,同一 家族 内部的成员之 间往
往具有较高的信任水平 ,有着 良好的人际关系 ,
能够在家族 的统一活动 中保持 良好 的合作 ,但
在不同的家族之间 , 日常生活中的合作相对 比
较困难 ;宗族 、亲族 、兄弟等血缘共 同体可 能会
通过祖先崇拜实践在乡村集结成各种势力 ,因
祖先崇拜 而展开的乡村礼俗活动 ,能够增 强村
民的团体 向心力 ,但也使得村庄秩序容易受到
家庭家族传统及乡村 内部等级制的制约 ,长幼
尊卑秩 序和天地君亲师 信仰在乡村社会 的濡
化 ,助推了乡村社会传统权威体制的畅行 ,阻碍
了乡村 自治 的有效 推进 。 作 为一种 现实 的力
量 ,祖先崇拜等传统宗教信仰传递的迷信 、排外
等思想无形中抗拒着现代社会秩序 的运行 ,所
以对其进行现代创造性转化并使之适应当代乡
村社会 的具体情境 ,扬弃其 内蕴的家庭家族集
团化 、严密等级制 以及厚葬久丧陋习等 ,是乡村
社会治理构架下承续传统“ 自理”模式的前提 。
A n cesto r W o rsh ip : K ern el of T rad itio n al R eligion s
to S u p p o rt th e R u ra l O rd er of L ife
X IA D a n g y in g
A b str act : A n c estor w o rsh ip is a k ern e l of C h in e se traditio n al re ligion s an d ru ral order of lire . E th ics
of tra ditio n a l relig ion s , rep re se n te d b y a n c estor w o rsh ip , is a sta b ilizin g fa cto r in th e c h an ge of C h in e se
soc ial stru ctu re an d an in h ere n t e lem e n t of ru ral o rde r o f life . A n c estra l b elie f in r u ral area are n ow ex h ib i
te d b y th e ad vo cacy of an ce stor an d f i lial p ie ty , fam ily as th e u n it of an c estor w o rsh ip an d th e e stab lish m en t
of f i elds of p ow e r in village . In stitu ti0 n alizin g an ce sto r w o rsh ip is n e ce ssary fo r th e co ordin ation of n ation ,
soc ie ty a n d tradition a l religio n an d b e n ef i cia l to v illa ge au to n om y co n ce r n in g th e e n do ge n ou s order.
K ey w o r d s : an c e sto r w o rsh ip ; ru ral ord er of life ; C h in e se trad itio n al re ligio n
X IA D a n g y in g , a sso cia te p rofe sso r , S ch o o l of S o cio lo gy an d P o litic a l S c ie n c e , A n h u i U n iv ersity ,
H e fei , A n h u i. 2 3 0 0 3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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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编校 :徐 玲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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